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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群之马

Writer's picture: Fangwei XuFangwei Xu

一/

“行车二十公里,悲伤就会从心底消失。

喝足够多的水,再浓烈的酒也会清醒;

与人交谈三十分,就会产生一辈子改变不了的刻板印象,

时间过去十年,却最容易忘了对自己污染最重的感情,

和最重要的事情;

和人;

和风景。”

下午四点五十的太阳射穿了三环边上自行车道旁边儿一卖烤冷面的三轮儿,掀起巨大的影子和隔着雾气模糊又油乎乎玻璃的弥漫着的暖黄色光。穿过棱镜一样的人行横道和掉漆的斑马线,光影交界的时间线分割在了一辆桑塔纳的车顶上,把里面的人切成了零碎的左心房的形状。桑塔纳司机探出车头,回头看了我一眼,摇摇头,关上车窗。北京的寒风让他领教到两个开车基本的点,第一,只要不是找事儿,尽量别看别的车的司机。第二,北京的冬天,开车还是别把车窗摇下来,连抽烟的人都没见过不重要,重要是天气确实在是冷的不像话。

从纽约肯尼迪机场的第十四趟航班降落在北京的一瞬间开始,所有对于中文的表达水平都开始回归应有的程度。我也可以自豪的对外宣称,对,我是一个作家,你看我每周写周记呢么不是。

“我跟你说个事情。”Wilson 把车钥匙递给我,我接过来,捎带手点上一根,点儿八。刚下飞机的空气中一下充斥了熟悉的柴火味儿,这是属于这个城市的味道。每个城市都有独特的味道。Sensationalism说我这类人格又偏向于犬儒主义,在deconstructing自己的同时又只能把回忆以开头-高潮-结果的方式记住。一闻到这样的形容不出来的味道,就像一把刺穿时间胶囊的尖刀,瞬间热的鸡汤面和燕京啤酒都从里面涌了出来。

“我都知道了,老板娘跟我说了。”

“笙歌霓裳关门了,以后能吐心事的地方再也没有了。”

“理工大学南门以后就只剩一个门了,你知道的。”

Wilson笑了一下,钻进了副驾驶。我在车窗外抽了最后一口凉气,混合着熟悉的中南海的尼古丁。

冷风吹的脸颊干裂,我们沿着去年的轨迹穿过了整个北三环。

二/

“今天早点回家,明天要搬家的。”老妈一边儿削着苹果,一边坐在床边。她穿着一条粉色皱皱巴巴的秋裤,和二十九年前我爸追她的时候一点儿也不一样。时间就像一颗颗子弹,或者是挡在胸口的手动卷烟器,噼里啪啦血呼啦差带走了每一代人最好的那些年头和日子。你的好日子还在后面呢,我妈她总这么说我。

第二天一早接着一家老小一路杀到门头沟,搬家公司已经到了。行,我想着,是时候要和以前在城里的浪荡不羁骄奢淫逸的生活说再见了。这一天开始,去魏公村要三十公里,去五道口要四十公里,去三里屯要五十公里,去望京要六十。

回纽约只要十四个小时。

三/

其实最开心的事儿,是看着老爷子还活蹦乱跳的。胃口越来越好,最重要的是,我和老爷子,都长胖了。这点让我妈像一个如沐春风的少女,感觉这些年自己的付出也许都是值得的。所以这么一点儿幸福感全都压在不断增长的体重上了。这是好事,她说,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她又说一遍。首先,不聊糟蹋自己的生活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我觉得这样的句子是存在一些荒诞的幽默的。首先,我们肯定未来的不确定性,然后再认为每一个选择都是由于先前因素所照成的心理学影响而导致的。而且还的早起,解构一下虚无主义和禅宗的关系,其次,理论上讲,好日子如果不在过去,也不再未来,也许这样的日子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我们一直在过着这样的日子,这样的日子也许也都是荒诞的。

“我觉得你应该把自己在摄影这块再刷新一下,从心态开始。”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

四/

乔迁之喜似乎没有那么喜悦。反而是一种脱离。从一个熟悉的空间离开,从一个熟悉的习惯离开。丧失了兴奋和激动,反而有点不知所措。我找到了密封多年的照片盒子,再鼓起了十二份勇气之后,还是没能把它打开。时间是一把秘密的步枪,传统是荒诞的对与永恒的幻想。你和我都只是彼此的局部最优解。

Paul Gauguin永远没有画过记忆的延续软钟,而 Salvador Dali 也不曾去过大溪地的海滩。古巴的韩国夫妇是否对于旅程也只剩下疲倦这些我不知道。我只见过北上广的空巢老人们唱着芳华里Jony J的歌谣。还有你还有他还有回不去的家,还想把你留在这里,带着年少时的酷。放上一首 Matt Deguia的 Daylight,唱着谁心里所想和电暖器片儿相关的好看姑娘冬天露不出来的大腿根,再来一段freestyle,喝杯升温中的北冰洋。吃着品质伊犁12块一串儿的红柳枝烤羊肉,然后开车,加速并线,在车流中穿梭,在人群中全副武装背着书包和一切物资。想着无忧无虑的慢节奏生活,和喜欢的小姑娘喝一杯sanlate香槟,要么就是去在路边停车位上接吻。百叶窗和上与摊开,阳光的线形和clairo最后一瓶chill炸了的wax。

我说这样的日子还有多久才会结束,这才是好日子。

她说你要么就干脆痛痛快快承认自己就是接受不了孤独什么的,别老打着孤独的旗号干蠢事儿。就跟你吃三文鱼,被芥末呛到嗓子,流清鼻涕一样丢人。

我说,我吸二手烟都呛嗓子。

她说,有时间你帮我把我相机弄一下,我上次的设置全都给调乱了,不知道按了什么。

我说,你放到自动挡不就行了。

她说,那和你送我的傻瓜相机有啥区别。

我反问她,说的跟这个相机你会用一样。

她笑的仰到天上去了。

你看,身边有个会这些东西的人,人就会变的依赖,no good

“你总害怕好日子会结束,所以也许以前你的从未长大,也别长大。”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我妈和我说的。”

五/

有时候觉得,可能是人的瓶颈期要过了,另一段时间就开始的特别迅速。人只有卡壳的时候才觉得时间就像龟兔赛跑里胜利者和失败者追逐赛的距离。还有四天零几个小时,就是2018年了。

我写东西的通病,是我不写未来的。我通常都是忧愁感叹,就跟讲故事一样,写的都是过去的事情,要么是刚刚发生,要么是有一阵儿了。我先经历,无论是好是坏,是见过的没见过的,有趣的无趣的,然后跟大家讲,这么一个来历。前一阵看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有一群原始人,在篝火旁边吃晚饭聊天,其中有一个原始人就说,我昨天去山那头去了。然后所有原始人都惊呆了,因为没有人去过山的另一边。于是所有人就都问他,说,山那头都有啥。这个人说,他碰见一头从没有见过的巨大猛兽,有老虎的两倍大。猛兽向他扑来,他全力逃跑,可还是被按在地上。猛兽就咬下,原始人为了求生,慌乱之中拿起了周围的石头,将巨兽砸死,跑回山这边。

分析这个故事,篝火就像一个安逸区,我们每个人都是原始人,都希望脱离一阵子“安逸区”去山那头的“危险区”待一阵,然后遇到一些“危险”,再通过急中生智存活下来,回到安逸区,和其他人分享这段经历。所以,假设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那“lowkey lokin for drama” 这样心态的存在也是合理和必然的了。当十指交叉,每一个作家的本质都是一个探险家,一个探窟家。一个好奇心严重但是在生活上有严重defunct倾向的人。每一个作家的本质都是神魔话自身的经验乘以敏感度从而产生高人一等的虚构上的自由的快感。每一个艺术家的本质都是自恋狂,自虐狂,荒诞派;或者说每一个没有堕入虚无主义的人,本质上意识到自己有意识的人,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活着不同的虚构的梦,我们象征着我们自己本身和身边所爱或者所恨的事物。

我们是他们的一部分。

我是你的一部分。

“我是你。”

“你是不是又喝酒了。”

“我先不和你说了,反正你不懂。”

“你爸当年也是这么和我说的。”

“他说啥了”

“说如果你睡不着,就念五十遍我的名字。”

“如果还睡不着呢?”

“就再念五十遍。”

那晚上我只默念了一遍她的名字,

结果是,我失眠了一整个晚上,

之后的九十多个晚上,也都不出意外,

都失眠的很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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